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介教字[2004]第17号
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
各乡镇中心校、中学,市直厂矿学校:
根据晋中市教育局教政函字[2004]7号通知转发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春游活动等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》和《关于近期几起中小学校楼梯间拥挤伤亡事故的紧急通知》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上,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今年以来,江苏省张家港梁丰高中,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,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红岩中学,安徽省太和县文台中小学,陕西省宝鸡虢镇中学,河北省麻城等地先后因春游交通事故,宿舍发生火灾,学生上厕所拥挤,导致墙体倒塌,学生放学下楼拥挤踩踏,因停电在楼梯间挤压造成伤亡事故共发生8起,19名学生死亡,67名学生重伤,31名学生轻伤。这些惨痛的事故不仅造成学校师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,也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,说明一些地方和学校还没有充分重视、落实好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,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。我们应汲取教训,引以为诫。眼下正是各种考试,各项活动繁多,汛
期、暑期即将来临之际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,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,认真贯彻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时刻把学校和学生的安全放在心上,紧紧抓住关键环节,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,把事故率降到最低程度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要高度重视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。凡中小学组织学生出游、远足、大型集体活动,必须做好各项安排和应急预案,必须要有学校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。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。外出活动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,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、船等交通工具,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、许可,严禁乘坐无证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、船等交通工具,严禁车辆超速行驶。
二、要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,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,严禁学生吸烟,带火种进校,发现隐患及时消除,要健全制度,堵塞漏洞,加强教育,确保安全。
各学校要对学生宿舍、食堂、锅炉、茶炉、供电设施、仓库、实验室、图书室、微机室等人员集中场所或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随时注意检查,对所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,不得拖延。坚决杜绝违章用火、用电,特别是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用火、用电问题。
三、要加强中小学危房的管理和改造。目前,中小学危房仍是危害中小学生安全的重大隐患,各校对此要高度重视,要注意随时检查,不留死角,对查出的危房要分项目落实整改责任。对B、C级危房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;对危及师生安全的D级危房,要采取果断措施封闭停用。以于学校的楼梯、厕所、围墙等附属建筑也要进行安全检查。
四、各学校要采取措施,坚决杜绝因楼梯间拥挤发生的伤亡事故。预防和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,需要认真分析本校的具体情况,加强校长、教师的带班、值日、值勤等制度。制定放学、上操楼梯间安全制度和停电应急预案。在学校放学期间,要做到每一楼层的楼梯间等事故易发部位都有教师负责疏导、保护和管理学生。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,学校领导必须到现场疏导或及时更换设备,要保证楼梯间和疏散通道的畅通。要从学生实际出发,在上操、集合等上下楼梯中有统一具体安全要求。放学时要适当错开时间,避免学生拥挤,确保学生安全。
五、根据省政府防汛工作电话会议安排布署,要加强学生汛期安全教育。在学生上下学必经的河道、水库、沟渠等危险路段要组织专人接送,坚决保证学生安全。要克服麻痹思想,落实责任制,和家长协调配合,保证汛期、暑期不发生溺水伤亡事故。
六、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,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,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。各校要根据介教字[2004]14号文件精神,制定本地、本校各种事故、突发事件和地震灾害的应急预案,要把宣传教育,安全检查,隐患整改等工作制度化;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,凡是在本地区、本学校内发生的突发事故、灾害和紧急事件,在做好应急处置的同时,必须在第一时间(接到确切消息2小时内)上报上级主管部门,情况特别严重的可越级上报;对安全工作不到位,造成责任事故的,以及发生事故瞒报、漏报、不报的,必须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,决不姑息。
介休市教育局
二○○四年五月二十八日
主题词:学校
安全
通知
报:晋中市教育局,秦太明副书记、曹益民副市长
送:市安监局
共印六五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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