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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教科是由局长负责、副局长分管,具体实施中小学德育管理的职能机构。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是:
一.贯彻落实中央、地方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意见。
二.制定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规划、意见和评估方案。
三.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,实施二期德育工程和校园净化工程,创设良好育人氛围。
四.加强师德、师风建设,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,提高德育骨干队伍素质。
五.强化学生日常行为,规范养成教育,培养学生基本的道德素养。实行学生品德考核制度。
六.实施奖惩机制,表彰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级、班主任,实行“师德”一票否决制,严肃查处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。
七.推进思品课和德育科研的改革,强化法制课心理健康教育。
八.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,完善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三结合育人机制,构建全方位育人网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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